第(3/3)页 如果不是自己逼着这位天才设计师研制半自动武器,那他永远也想象不出他竟然有这样的潜力。 “这枪太复杂了,在恶劣的环境条件下容易出问题,而且,零件极其难搞,成本很高,所以.” 勃朗宁的言外之意,这枪定价高,拿来给有钱人打猎玩玩可以,但指望向陆军推销赚钱,还是算了。 他其实完全搞不明白自己的老板要自己研究这毫无市场前景的破玩意儿干嘛。 “这玩意儿先不卖,搞一些给侦探社送过去。”陈剑秋把玩着这把枪,“你继续研究和改进呗。” 勃朗宁摸了摸自己的鼻子。 他实在不想继续再研究自动和半自动武器了,耗时又耗力。 然而,陈剑秋把他拉到了一边,给了他一个无法拒绝的理由。 分成又涨了。 谁会和钱过不去呢? “这样吧,要不你先搞手枪吧,”陈剑秋看着勃朗宁头上日渐稀少的头发,“手枪好搞点。” 再这样下去,怕是好武器没出来,勃朗宁的头皮要先失守了。 “怎么,你又要换枪?”勃朗宁看向陈剑秋,眼神有些绝望。 “你为什么要说‘又’呢?”陈剑秋拍着勃朗宁的肩膀。 他撩开自己的衣服,露出了那两把金色的柯尔特,笑嘻嘻地说道。 “我不是一直用得这两把?” “自动手枪,肯定有市场。”陈剑秋说道,“咱们要赚大钱,对吧?” “至于我嘛,我一点都不急,这两把枪用得挺顺手的,不打算换,毕竟,有感情了,但是” 勃朗宁长舒了一口气,但他的这口气还没完全吐出来,就被陈剑秋的一个“但是”吓了一大跳。 “这两把枪你还得帮我改下。” “你得帮我看看有没有更快速的换弹的方法,比如直接换弹巢什么的。” “枪的气密性能不能更好一点。” “能不能搞点威力大点的子弹。” “诶,诶,大师,你在不在听我说话?” 勃朗宁两眼放空,看着前面的靶子,又看了一眼陈剑秋枪套里的那两把左轮手枪。 说好了“用得很顺手”呢? 他摸了摸自己的头发,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头发的敌人,永远是甲方,尤其是很有钱的甲方。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