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姜云天。” 为首的小队长敬了个礼,然后高声喊道。 “到!” 队伍中很快响起了一道中气十足的回应声,有一个面容稚嫩,看着不过十五六岁大小的士兵出列,站的笔直,身上的铠甲破裂不堪,血迹斑斑,还没有时间进行更换。 “带英雄入城!!” 小队长下达着命令。 “是!!” 姜云天“啪”的立正,向着小队长敬了军礼,然后走着正步来到林诺等人面前,将众人迎进了城中。 城内不少的房屋都在大战中被毁了去,震的坍塌一片,巨大的碎石随处可见,即便如此,也依旧阻挡不住平民百姓劫后重生的喜悦之情。 道路两旁张灯结彩,不少身穿铠甲的士兵在奔忙,帮助着百姓搭建可以暂时居住的住所。 平时不管认识还是不认识的人聚集在一处,围着篝火,烤着牛羊等牲畜,尽情的欢呼着,蹦跳着,庆祝这来之不易的胜利。 众人一路走,一路看,心中未免也多了诸多的感慨,在这乱世之中,能活着,真的是一件很值得庆幸的事情。 “唉,这,这不是那谁么?” 路边有一人,见到林诺等人经过,双眸瞬间放光,这几人他可是印象深刻啊,林诺留给他的酒,治好了他多年的老病根,让他欣喜不已。 此人正是孙天路领着林诺几人想要回家探望父母时,借住过的酒楼掌柜。 “喂,我说老李头,你不会想要赖酒吧,这些人可是抗击魔军的大英雄,你一个老头子能认识?愿赌服输,来,满上,喝酒。” 掌柜的旁边有一须发皆白的老头,一把拉住了他,不由分说举起手中的碗,就要向他嘴里灌去。 “去去去,狗日的老邓头,老子什么时候赖过酒了?世间唯有美酒不可辜负。喝就喝,难不成还怕你啊?” 掌柜的本就是好酒之人,自然受不得激,主动接过酒碗,一仰头,咕噜咕噜就是喝了个精光,然后将碗倒扣在空中,示意一滴不剩,抬起袖子,也不顾形象, 胡乱抹了一通嘴角,然后一脸不屑的看向一旁的老李头。 “好,好,老李果真爽快,来来来,今晚哥们高兴,一定要不醉不休。” 见老李如此爽快的一饮而尽,老邓头也不多说,扒拉开一壶酒坛,也不倒在碗里,直接仰头便喝。 身前的篝火“噼里啪啦”的烧着树枝,上面架着的小羊羔子散发出美味的烤肉香味。 “狗日的老邓头,竟然不信老子,老子真的认识那家伙啊。” 掌柜的小声的嘀咕了一声,看着烤的娇嫩不已的烤全羊,喉中下意识的咽了一口口水,然后不再多想,举起酒坛,加入到众人的狂欢之中,上前拽下一条最为肥美的烤羊腿,张嘴就啃。 认识又如何?不认识又如何?人生得意须尽欢,及时行乐最重要。 …… 第(3/3)页